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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的增值税改革引起的多方的关注,潍坊康明斯柴油发电机厂商华全电力也很关注税收制度的改革,税收制度的改革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风向标,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来政府对于经济的判断,以及下一步政府的经济目标。
那么,是营改增后增值税到底应当如何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成?真正的划分比例,必须与整个财税体制改革同步,按照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,再来确定双方的财权,也只有这样,财权划分才能相对科学、合理。这也意味着,此次的增值税分配方案,只能是过渡方案,是在财税体制改革尚没有全面启动情况下的临时过渡。一旦财税改革全面启动,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体制也同步改革,那么,事权划分工作也要迅速启动。只有把事权划清楚了,事权的划分原则定下来了,事权发生变动以后财权如何调整等的原则也确定了,具体的税收如何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享,哪些税收归地方,哪些税收归中央,哪些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,分成的比例如何,才能有一个比较科学的分成办法和标准。 从总体上讲,财权与事权的划分,必须有利于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,有利于双方履行好自己的职能、承担好自己的责任,有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,而不是为了各自的利益需要,侵犯对方的利益,尤其不能损害企业和居民的利益,这是 基本的原则和要求。 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对于财政分配来说要把握好分配的度,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,借鉴成熟经验,划分明确的职权。 本文链接:/75qianwa/zixunjishu/2016/0416/670.html (责任编辑:huaquandongli) |